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
校园网用户守则
为了加强校园网的管理,保证校园网的安全,校园网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下列守则:
1.遵守执行国家有关互联网络的法律法规, 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2.遵守学院和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网络中心制定的与校园网相关的规章和制度,按时缴纳有关费用。自己负责接入设备购买、安装、调试及维修。
3.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用户对所提供的信息以及自己在网上的任何其他活动负责,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严禁上网。网络上软件的使用和其他信息资源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
4.严格按网络中心分配的上网参数上网,对与所用接入端口有关的所有网络活动承担全部责任。在所接入校园网的端口上,不得发生或出现以下行为:
(1)私自接纳他人通过自己管理的端口入网或架设代理服务器或NAT服务器等,为其他用户提供上网服务;
(2)所在宿舍与其他宿舍私拉乱接网线、使用不合格的网络设备或线缆入网;
(3)偷盗他人账号、密码、IP地址或MAC地址上网;
(4)对网络上的计算机系统和设备进行非法扫描、非法攻击;
(5)故意或非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非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是指用户计算机感染计算机病毒后,用户未发现或未处理,导致计算机病毒通过网络攻击其他用户);
(6)其他有损校园网管理和运行的非正常使用网络的行为。
5.帐号、费用管理
(1)、帐号不得转让、注销,学生不得随意更改IP地址,IP地址的获取方式都必须设定为自动获取,教职工请按原分配IP地址设定,如果前期没有分配固定IP地址的全部设定为自动获取。
(2)、经学校院长研究决定,学生、教职工用户暂定为20元包月制。
(3)、计费时间为当天开户或充值为起始日,月满后为当月月租终止日。
(4)、不论任何情况,只要帐号余额大于等于月租费时,系统将视用户为当月月租用户,每个月将自动扣除当月月租费,请各用户有计划充值。
(5)、帐号余额少于月租费时,账号将自动停用。
(6)、新用户开户按教职工用户开户须知和学生用户开户须知有关规定办理。
6.用户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反本守则的行为。
7.对于违反本用户守则的用户,网络中心将通知其进行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情况严重者,网络中心将暂时停止其对网络的访问。情节严重者,提交院有关部门或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8.本用户守则的解释权归属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网络中心。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网络中心
二○○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