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

校园网帐号管理办法

(1)、教职工、学生、需要在公寓使用校园网的个人用户,请到网络中心指定充值地点进行申请与开通。

(2)、行政办公电脑,由各部门控制数量并到院办公室进行登记,经领导审核通过后,送网络中心开通。

(3)、图书馆电子阅教室、教师阅览室等教学帐号,请按登记表规范填写,经领导审核通过后,送网络中心开通。

(4)、实训中心教学帐号,请按实际的使用需求填写登记表,经领导审核通过后,送网络中心开通。

(5)、新增的教职工、学生个人帐号按校园网新用户帐号开户流程办理,其它帐号在需要增加数量时,也需要按相关的流程,先到报相关部门登记,通过审核后送网络中心开通。

(6)、帐号不得转让、注销,用户不得随意更改IP地址,IP地址的获取方式都必须设定为自动获取。

(7)、帐号开通后,网络中心将发布通知,申请校园网帐号的部门到负责登记的单位领取帐号与密码,并按通知内容进行相关操作。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网络中心

二○○六年六月

更新时间:2007-10-31 10: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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